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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农牧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2-01-20 15:49 作者: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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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乌政公办发〔2021〕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乌兰察布市农牧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并更新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服务指南、业务动态等内容,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乌兰察布市农牧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689条;向自治区农牧厅报送信息499条;向市政府报送信息439条,采用72条。编制《乌兰察布农牧业信息》81期,网站总访问量达162万次。向自治区农牧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乌兰察布农牧动态》8期。发布“乌兰察布现代农牧”微信公众号154期,阅读量共计14.43万余次。创办《乌兰察布农牧动态》信息专刊共印发12期。“局长信箱”收到来信10件,全部及时给予回复,办结率100%。及时公开2020年度《财政决算公开报告》和2021年度《财政预算公开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模式,使政务公开工作行职能进一步优化。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关于推动“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平台建设情况

确定专人强化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建设管理,做好舆情监测和有害信息筛查、整改工作,全年共清理删除有害信息、错敏词信息共计94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进行自查,配合纪检委“三务公开”监督平台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个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行政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使执法人员及时掌握国家政策,不断加强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

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扎实有效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市农牧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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