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及《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内农牧规发[2016]8号)的有关规定,依申请,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完成了对内蒙古京西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料审查、现场勘验及专家评审等程序。符合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法定条件和标准,现予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详情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发放名单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2026年2月6日
附件
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有效期 | 登记证编号 | 备注 |
1 | 内蒙古京西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察哈尔右前旗老圈沟乡馒头沟村 | 王义 | 2026年2月5日至2031年2月4日 | (2026)乌J08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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