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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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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0001169487XP/2024-00021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农牧局 成文日期: 2023-08-01
文号: 乌农牧发〔2023〕308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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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农牧和科技局、集宁区农牧水利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财农〔2023〕21号)、 《农业 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文件精 神,为进一步落实相关要求,有效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危害,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 知》(内农牧种植发〔2023〕3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了实施方案。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监控,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乌兰察布市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

 

 

附件

 

 

乌兰察布市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使用效能,有效监测 和防控暴发性、迁飞性和流行性重大病虫害,减轻玉米等主 要作物重大病虫危害,实现“虫口夺粮”,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落实“科学植保 、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实施“政府主导、属地管 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突出蝗虫和玉米重大病虫重点发 生区域、防控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 控,加大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力度,全面提 升蝗虫及玉米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病治虫水平, 有效预防控制病虫疫情发生、蔓延危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目标

      重点支持草地螟、粘虫、红蜘蛛及农区蝗虫等重大病虫 害的防控工作。各地及时开展主要病虫害监测预警,指导农户准确掌握防治适期、科学合理选用农药,组织实施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3%以上,有效遏制重大病虫暴发流行成灾

 、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

     按照各旗县市区蝗虫发生防治情况及玉米种植面积、重 大病虫实际防控面积,结合今年专家会商重大病虫害发生趋 势,聚焦蝗虫发生区和玉米主产区,兼顾其他暴发性、流行性病虫害,安排在全区11个旗县市区实施。

 、主要实施内容

       (一)支持重大病虫防控并给与补助。主要用于病虫害源 头区、重发区和主推技术示范区开展应急防治、绿色防控、 统防统治等工作的防控物资、绿色防控产品。支持开展主要 病虫害的调查监测、设备运行和技术培训等工作。重点支持重大病虫害发生区专业化防治和调查监测。

    (二)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因地制宜集成 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 措施,充分发挥专业化统防统治效果好、效率高的绿色防控 生态、环保、安全等优势,引导专业化防治组织实施绿色防 控和统防统治,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同时开展宣传培训,强化示范引领,确保补助资金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

五、 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本方案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 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二)资金用于监测防控工作的,可以采用物化补助,也 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采取物化补助方式的,按 要求做好统一招标采购工作,落实完成防治任务,严格按照 相关服务协议推进工作,确保相关物资及时分发到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等主体,履行好物资下拨等相关手续。

     (三)各旗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 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的关键时期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保证完成目标任务。各旗县市区每月23日前向市植保站上报 本旗县市区资金使用进度,10月底前支出全部资金,年底上

报项目资金实施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乌兰察布市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任务目标表



附件

 

 

乌兰察布市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任务目标表

 

 

旗县市区

防治任务面积

(万亩)

察右前旗

1.2

察右中旗

1.7

察右后旗

2.3

四子王旗

1.6

兴和县

1.2

丰镇市

1.8

凉城县

1.5

卓资县

0.6

商都县

2.5

化德县

1.2

集宁区

0.4

 

合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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