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2023年,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共开展6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共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5人,抽查检查市场主体114家,本年度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计划全部完成。
(二)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2023年,乌兰察布市共开展17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检查市场主体215家,本年度部门内部抽查检查计划全部完成。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重新修改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程序,增加了跨部门联合检查、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水平、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的内容。
二是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202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建立抽查企业比例、频次与其信用风险等级结合的模式,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减少对我市农牧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和“双公示”平台依法依规采集、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此外,我们还建立了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农牧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对信用风险较低的,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按照常规要求依法监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提高检查频次和比例,依法依规实行严管。
二、工作亮点
(一)加强组织保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2023年,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抽查任务,为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成立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各类监管的开展,为全市农牧业领域增强执法效能奠定了扎实保障。
(二)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2023年,我局立足全市农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及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备案,并在部门网站向全社会公示。截至目前,市农牧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已全部抽查完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达到100%,切实保障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农资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常态化,为全市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化环境。
(三)动态调整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相关内容。2023年,广泛征求了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意见,重新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市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43项随机抽查事项的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并根据市场主体不同和执法人员的业务专长在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分类更新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乌兰察布市农牧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存在问题和分析
一是技术支撑不到位,监管平台开发不成熟和应用不稳定的现象,时常出现当天要在平台上抽查,系统却出现卡顿或打不开的情况。
二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基层农牧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特别是面临人员老化、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等现状,造成监管要求较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明显突出,导致基层适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存在一定困难。
四、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加大监管平台软件的开发以及技术支撑为重要手段,真正实现部门之间监管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整体监管效能。另外,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引入新鲜血液,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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