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畜禽屠宰厂(场)设立相关验收程序和标准>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5〕283号)相关规定,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完成对内蒙古塞牧食品有限公司资料审查、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程序。该屠宰企业符合核发畜禽定点屠宰证法定条件和标准,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发了《畜禽定点屠宰证》,详情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畜禽定点屠宰证》企业发放名单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2025年1月12日
附件
核发《畜禽定点屠宰证》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有效期 |
登记证编号 |
备注 |
1 |
内蒙古塞牧食品有限公司 |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乌兰察布市京蒙合作产业园区平集街以南,京蒙经四路以西 |
马建霞 |
2025年1月20日至2070年1月1日 |
A150908103 |